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设备借用通知
1.由于设备数量有限,为保证更多的师生能够正常使用设备,规定设备借用期限为1-3天,超过期限者半年内不得再次借用实验中心任何设备。鼓励随用随借,随借随还,再借不难。
2.办理借用手续凭借用者本人学生证及设备借用申请单。设备借用申请单在传媒学院或实验中心网站下载,请认真填写并按要求办理审批签字手续。
3.每次借用前请认真检查设备及附件,归还时要保证设备及附件完好无损、数量完整,如出现人为损坏或丢失,需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照价赔偿。
EOS 700D及550D:机身1个,18-135mm变焦距镜头1个,原装UV镜1个,8G存储卡1张,电池1块,USB数据线1根,背包1个。
PMW-EX160标配为:机身1个(含镜头),电池1块,32G存储卡1张(卡托及SD卡),USB数据线1根,背包1个。
上述设备附件如有变动需在设备借用登记表附件栏目中填写清楚。电池电量耗尽可再次更换。
4.设备借用、归还及更换电池时间为每周一和周三15:00-17:00,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借用、归还及更换电池手续。
实验中心
2017年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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