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
播音训练实验室是学院开展播音训练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,由中心派专人负责管理,凡进入该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,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1.进入实验室的学生禁止将任何食品、饮料及明火等带入室内,不得在实验室内吐痰和乱扔杂物,上课时不得在室内打闹、喧哗和使用通讯工具。
2.实验时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。因违反操作规程,造成设备损坏的,按《仪器设备损坏(遗失)赔偿制度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3.凡损坏的设备应检查原因,填写报损单,并急时进行维修。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教师和管理人员。
4.实验结束后,要按程序关闭实验设备电源,并整理好实验设备及环境卫生,经任课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。
5.实验室内所有设备要注意防尘、防潮、防火、防盗,并经常为设备除尘。
6.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实验室使用记录,定期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,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7.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和拆卸实验室内的任何设备仪器,未经许可,任何人不得将设备带出实验室。如果确因教学需要使用设备,必须提前提出申请,经中心主任统一协调后方可借用。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,特殊需要须经中心主任统一协调进行安排。
8.实验室钥匙应由管理人员妥善保管,不得转借他人。关闭实验室前,应打扫室内卫生,认真检查和关好电源、门窗、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工作。
9.对于已经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,保护现场,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灾害蔓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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