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媒实验教学中心

规章制度

二维动画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

2015年9月

 

      二维动画实验室是培养学生进行二维动画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,由中心派专人负责管理,凡进入该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,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
       1.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由学校统一安排上课时间;课余时间向全院师生开放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课余时间使用该实验室时,必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,由管理人员根据课表的空余时间合理安排。

       2.进入实验室的学生须按指定座位就坐,实验室内必须保持安静和整洁,不准高声喧哗、打闹;禁止将任何食品、饮料带入室内食用,不准抽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。

      3.实验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。因违反操作规程,造成设备损坏的,按《仪器设备损坏(遗失)赔偿制度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。

      4.实验结束后,要按程序关闭实验设备电源,并整理好实验设备及环境卫生,经任课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。

      5.未经同意,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线,不得更改计算机上的各项系统设置,不得设置、更改密码。

      6.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和拆卸实验室任何设备,如果确因教学需要使用系统中的某些设备,必须提前提出申请,经中心主任统一协调后方可借用。严禁在室内编制教学任务以外的音像作品,特殊需要须经中心主管领导批准,由中心主任统一协调安排。

      7.实验室内所有设备要注意防尘、防潮、防火、防盗,并经常为设备除尘。凡损坏设备者应检查原因,填写报损单,并急时进行维修。

      8.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实验室使用记录,定期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,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
      9.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,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,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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