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
数字图形图像处理实验室是学院影视制作相关课程实验的重要场所,由实验中心派专人负责管理,凡进入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,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1.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由学院统一安排上课时间,非统一安排课程,需提前一周与实验中心联系。教师上课所用软件工具,开课前一周向管理人员提交。
2.实验室内必须保持安静和整洁,不准高声喧哗、打闹;禁止将任何食品、饮料带入室内食用,不准抽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杂物;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。
3.在实验室内上机,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条例,严禁玩游戏,严禁使用、观看反动、不健康内容的软件与电子作品。
4.学生使用计算机时,必须听从教师的安排,认真执行操作规程。不得随意安装或卸载计算机内的软件,不得对系统做任何修改,严禁进行任何可能造成系统故障或瘫痪的操作。若发现计算机存在问题时,要及时告知管理人员。
5.该实验室安装有完善的广播教学系统,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机上网,学生练习所需资料由教师负责发送。
6.实验结束后,要按程序关闭实验设备,并整理好桌椅及环境卫生,经任课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。
7.任课教师在实验结束后须认真检查设备,切断电源,并通知管理人员,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。
8.凡损坏设备者应检查原因,填写报损单。因违反操作规程,造成设备损坏的,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9.实验室内所有设备要注意防尘、防潮、防火、防盗,应及时定期做好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工作,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10.管理人员在关闭实验室前,应认真检查和关好电源和门窗,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工作。
11.对于已经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,保护现场,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灾害蔓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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